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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台湾联合新闻网4日报道,台“国防部”发布公告称,“废止兵役法修正施行前补充兵及国民兵管理运用办法”。这意味着,台“国民兵役”就此成为历史。
什么是“国民兵役”?简而言之,所谓“国民兵役”在台湾指的是“役男”(“役龄男子”)未达常备兵役标准,身体检查时因被判定丙等体位,只需要服时间较短的“国民兵”即可。其来源可追溯至1954年,国民党当局修订“兵役法”,增加军官役、士官役的详细规定,其中士兵役分为常备兵役、补充兵役和“国民兵役”,每种兵役又分为现役和预备役。后来,台“兵役法”经过几次修订。实际上,台“国防部”近日正式废止“国民兵役”,正是台湾多年来修改兵役制度的一个自然结果。早在2000年2月2日,台“兵役法”就修正删除“国民兵役”,而到目前为止,当时服“国民兵役”的人员都已超过除役年龄。台“国防部”如今认为,该役种没有继续执行的必要。“国民兵役”废止后,只有患有身心障碍、有重大伤病等人士才可申请补充役或替代役等,门槛较高。
对于废止“国民兵役”,岛内舆论有不同看法。有岛内网民回忆称,以前的台湾“国民兵”大多是有身份背景的“少爷兵”。也有人认为,“国民兵役”的废止,其实是岛内增加征兵的一个表现,“役男”因身体因素而缩短/免除兵役的可能性更低,因为体格不一定会影响兵器的使用,如无人机等。但也有评论认为,这让一些人有更多特权,以前不合标准也要服兵役,现在虽然兵役标准下降,但更容易出“逃兵”。(陈立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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