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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濮阳市住建局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,通过编制棚改计划、加强任务督导、争取政策支持等措施,“三位一体”打出组合拳,力促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。
一是摸清底数,编制棚改计划。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,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,坚持量力而行、尽力而为,精准实施,多次开展摸底调查工作,确定改造范围和数量。2023年全市获批省棚户区新开工计划项目14个、10844套。其中:华龙区1个项目1320套;开发区2个项目585套;清丰县5个项目3063套;范县6个项目5876套。在此基础上,围绕项目立项、规划设计、资金筹集等工作重点,将棚改和城市更新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结合,编制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,提前做好规划设计,统筹整体布局,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,力促项目早审批、早开工、早落实。
二是紧盯目标,加强任务督导。围绕目标任务,对年度棚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核查,对开工的项目,强化质量安全管理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。坚持开展定期巡查和月报制度,对开工滞后、进展不力的县区发送督办函、提示函,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区开展对口督查,以月保季、以季保年,持续加压推进,及时解决存在问题,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。同时,加强项目进度监测,做好棚改安置房逾期未交付整改工作,持续做好绿、黄、红三级进度监测预警台账,督促各县区加快棚改安置房建设进度,加快推进棚改居民回迁安置。截至目前,全市新开工4个项目、1266套,基本建成10323套,完成投资19.14亿元。
三是积极协调,争取政策支持。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,积极与财政、国土、规划等相关部门搞好协同配合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。配合发改、财政等部门,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奖补配套资金,严格落实各项支持政策,做好棚改融资和棚改专项债发行工作。自2018年以来全市共计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7.7亿元,省级补助资金0.68亿元,中央预算内基础设施配套资金29.33亿元,专项债发行134.8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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